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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机组不符合规定的要淘汰关停

行业分类:五金机电 发布时间:2015-12-05 11:21

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的重视,我国对于燃煤机组的燃放标准进一步规定,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将实施淘汰制度。12月2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向有关部门明确了一项“硬任务”: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要坚决淘汰关停。


“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很有必要,一定要设置一个‘底限’指标。”李克强强调。

今年两会上,总理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表示:“环境污染是民生之患、民心之痛,要铁腕治理。”他当时提出的具体举措之一便是推动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12月2日,这项议题被摆上国务院常务会议的讨论桌。

会议指出,在全国全面推广超低排放和世界一流水平的能耗标准,是推进化石能源清洁化、改善大气质量、缓解资源约束的重要举措。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同时,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李克强说,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只有“平均指标”,还要有一个“底限指标”。“如果只在全国‘平均’,那各个区域可能有的会很高,有的则很低。”他说,“我们一定要有个底限标准,不符合标准的要坚决淘汰。”

李克强举例道,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逐步关停立窑小水泥项目就经历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关停日产300吨的项目,然后是日产500吨的项目,再到后来日产千吨的项目也逐步关停。这个过程就是在遵循‘底限’标准。”

他明确提出,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一个底限标准,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要坚决淘汰关停。

国家规定,一定要按照高效清洁燃煤的体制进行,要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按照有关部门测算,改造完成后,每年可节约原煤约1亿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1.8亿吨,电力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可降低60%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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