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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新政促使“价格双轨制”出台

行业分类: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6-07-29 14:57

随着网约车的合法化,网约车和传统出租车(也即巡游车)两种业态,在中国的城市出行市场的固有竞争格局被打破,已成定局。而和各种市场竞争一样,二者最重要的竞争还是在价格方面。

《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分别对巡游车和网约车运价定价机制做了规定。《指导意见》中对巡游车运价的规定是“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对巡游车运价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暂行办法》中对网约车运价“实行市场调节价,城市人民政府认为有必要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每种定价机制都有两种选择,这意味着,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出租车市场将会呈现“价格双轨制”,但对于多数城市来说,结果可能是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巡游车实行政府调节。

毕竟,《指导意见》已明确表明更青睐对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而网约车实行市场调节,就意味着网约车在与巡游车的价格竞争中占据了优势地位。

比起政府定价,传统出租车至少要实行政府指导价,才会在价格上具备一定竞争力。因为政府定价使传统出租车出行价格完全失去了价格弹性,难以对出行市场进行灵敏的反应,也就不可能真正有竞争力。每次出租车价格听证会的结果几乎都是涨价,只涨不跌的价格机制是没有前途的。

那政府调节价呢?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确实使得传统出租车出行价格具备一定的价格弹性,可在一定程度上与网约车竞争。但其弹性仍然有限,难以与网约车展开真正有效的竞争。

从长远来看,传统出租车的运价还是要继续放开,实现充分的市场调节。网约车新规则无异于打破了出租车模式的垄断地位,如果,对出租车服务定价的管理仍然与过去没有太大区别,以政府干预代替市场,那么,未来市场公平竞争的天平将会倾向网约车一端。目前,网约车已经走在了前面,新规出台之后,传统出租车行业的改革也应该尽快启动,对接市场。

这需要让传统出租车尽快告别价格听证等带有行政管制色彩的定价模式。说到底,出租车只是公共交通的辅助部分,其公共物品属性很弱,行车价格可以实行完全的市场竞争。尽管新规施行后,巡游车既可以在街上巡游揽客,也可以接受网约,但只有在激烈的价格竞争中活下来,出租车行业也才能起到对网约车巨头的市场制衡作用。

如今新规明确,对出租车行业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这都为未来的出租车行业改革留下了想象的空间。

毋庸置疑,此次出租车、网约车新规广受认可,就源于其市场化的面向。接下来,也希望出行市场能实现完全的价格竞争、结束“价格双轨制”,让传统出租车尽早告别政府定价的残留,体现市场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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