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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约车的政策出台标准

行业分类:交通运输 发布时间:2016-07-29 15:07

关于网约车的安全和政策问题是现在比较受关注的,因为前段时间发生的绑架和猥亵事件都是网约车造成的,据有关媒体报道:据悉经过9个多月漫长的“意见征求”后,《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两个规范车市场的文件已于近日正式出台,新政将于11月1日起实施。

出租车新政首次提出将互联网专车纳入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并鼓励传统出租汽车企业转型提供网约车服务。网约车辆被定性为“预约出租客运”,对于网约车价格,新政明确实行市场调节价。

传统出租车经营权有望期限制、无偿化 鼓励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定位。意见指出,坚持优先发展公共交通、适度发展出租汽车,统筹发展巡游车和网约车,促进两种业态融合发展。同时,建立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逐步实现市场调节。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指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的出租汽车行业经历了快速发展的阶段,在缓解出行难方面发挥了极为重要的积极作用,广大出租汽车的经营者、驾驶员和管理人员为行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意见要求,要深化巡游出租汽车改革,新增经营权一律实行期限制和无偿使用,不得变更经营主体。既有经营权未明确具体经营期限或已实行经营权有偿使用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制定方案,科学过渡。“制度方面对传统业态的巡游出租车,国家坚持对经营权这个‘牛鼻子’进行重要的改革,经营权要实现期限制、无偿化,相应各个城市要根据情况逐步调整。”刘小明如是说。

与此同时,还要通过改革经营模式、降低过高的承包费标准和抵押金(俗称“份子钱”)等,降低驾驶员负担。另外,巡游车经营者拥有符合资质的营运车辆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上岗的驾驶员以及一批有一定管理经验的工作人员;网约车平台公司拥有互联网数据和信息技术优势。二者可通过兼并、重组、吸收入股等方式,在较短时间内实现线上线下优势互补,以实现新老业态融合发展。

网约车身份合法 各地将发挥智慧促其健康发展

对于为何此时出台网约车管理办法,刘小明表示,网约车发展已经比较充分,优点和问题也已充分显现,对网约车如何规范管理也有了很多认识和实践的共识。不从国家层面明确网约车政策方向,既不利于新兴网约车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也不利于保护各方利益,特别是乘客的合法权益。对此,按照国家对看得准的基于“互联网+”和分享经济的新业态,要量身定制监管模式,对潜在风险大的,要严格加强监管要求,为网约车量身定制了监管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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