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资讯详情

广西森林防火条例10月份实施

行业分类:安全防护 发布时间:2016-08-04 14:27

针对于防火安全知识我们从小就应该做好防范知识,有其是南方地区更是潮湿天气更应该做好防范措施,经历了多年的经验得知,广西是全国森林资源大省区,是全国森林火灾多发区,每年的重点森林防火期长达9个月,是全国最长省区之一。如何看护好广西“自家”的森林资源?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森林防火条例》(简称 《条例》)经历“大修”后,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通过,并于10月1日正式施行。

森林高火险区内不可“任性”用火

广西与其他省份不同的是,四季均有旱情出现,是全国旱灾最频繁,高森林火险天气日数最多的省份之一。有数据显示,广西草木生长的迅速,是全国林下易燃可燃物载量最高的省区之一。

此次,修订后的《条例》根据广西森林防火的特点,把广西森林资源“切蛋糕”式划分出重点防火区,把每年9月10日至次年5月10日设定为重点森林防火期。

在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重阳节等森林火灾高发时段,还将划定出森林高火险区。规定必要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森林禁火令或者禁止林区野外用火通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今后,在森林火灾高发时段里进山露营野炊,不可“任性”生火做饭。

考虑到森林防火期内,有特殊情况确需野外用火的,如防治病虫鼠害、冻害、造林炼山、烧荒、烧牧场等,此类情况,不可随意用火需要向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获得上级批准后,才可以野外用火。

一旦获得批准野外用火,还需要将用火时间、地点、类型和规模,告知用火所在地和毗邻地区的乡镇政府,以备提醒当地有关单位和个人注意森林防火。《条例》创设的野外用火告知制度,为森林里野外用火的安全加上一层“保护网”。

森林火灾扑救队员要有“护身符”

广西的林地面积占全国第六位,森林如此“大”,单方面的对森林禁止用火,并不是最为保险的权宜之策。此次修订,增加一条组建野外火源管控队伍的规定,队伍人员来源由重点森林防火区的村(居)民委员会组建,负责对野外火源的巡查、报告和临时处置。鼓励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组建群众性森林防火协作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工作。

此外,这次修订,还考虑到广西森林资源还藏在城市市区里,一些森林资源开发成为景区,除了有景区内自有的管理规章制度外,本次修订,还将城区的森林防火一并纳入适用范围,让城市里森林资源更好地与城市发展不相冲突,保护好家门口这一片绿色。

同时,修订的《条例》还专门增加森林火灾保险有关规定,例如, 有关市、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根据劳动人事关系,为森林火灾群众扑救队伍成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