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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食品欺诈做出反抗

行业分类:食品饮料 发布时间:2017-03-23 16:11

对于食品安全来说,一直是国家所重视的,据相关媒体的报道,国家食药监总局上月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等违规行为进行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提出,使用“纯绿色”、“无污染”等夸大宣传用语,以及虚假标注有机食品、绿色食品、“鲜榨”、“固态发酵”等字样,均属于欺诈行为。这种具备普遍性特征,容易出现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典型食品欺诈行为,首次被重点列明。

前夕,新京报记者调查走访发现,《办法》中明确提及的虚假标注与宣传欺诈等行为,仍然屡见不鲜,如浓缩原汁调配饮料以“鲜榨”名义出售,无资质厂家出售“有机绿色”食品等。

现象1

勾兑饮料变身“鲜榨汁”、“鲜果汁”

标称“100%鲜榨果汁”,实则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浓缩果汁勾兑而成——此前媒体曾多次曝光果汁产品中的“潜规则”。

月7日,新京报记者在电商销售的“鲜榨果汁”中发现,仍有不少产品实为勾兑而成。

淘宝网“山里屯堡贵州味道”店铺在售的“魔梨金刺梨汁”,其在宣传栏冠以“鲜榨果汁纯饮品饮料”等醒目字眼,并承诺不添加任何色素、香精、防腐剂等。但该产品配料表中却注明使用纯净水、刺梨原汁、白砂糖、柠檬酸、山梨酸钾等,原果汁含量 20%。

目前国内对鲜榨果汁没有明确的统一标准。不过可以参考的是,在2010年国家《餐饮服务单位现榨饮料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拟规定不得在鲜榨饮料内添加食品添加剂,采用浓浆、浓缩汁、果蔬粉调配而成的饮料,不得称为“鲜榨饮料”。

而这款所谓的“鲜榨果汁纯品饮料”中,按照其标称的原果汁含量 20%来计算,一瓶245ml的饮品中约有49ml为纯果汁,这并不符合上述标准中规定的不得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浓缩果汁勾兑等。

《办法》规定,虚假标注“鲜榨”、“原榨”等字样属于食品标签、说明书欺诈,可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等最高处3万元罚款。

现象2

虚假标称绿色、有机食品

《办法》中还重点列明了虚假的“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欺诈行为处理办法。虚假标注无公害食品、有机食品、绿色食品等,同样可对其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等处以1万元至3万元罚款。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目前在电商平台上仍有不少商家以“绿色有机健康”、“无农药无化肥绿色有机”的宣传名义,出售并未取得国家有机认证的产品。

一家名为“宁远县好放心米业”店铺销售的“碧烟稻15kg”产品,页面上冠以“绿色有机健康非转基因大米”的名义,售价为75元。但新京报记者在中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网、中国食品农产品认证信息系统中查询发现,该产品厂家宁远县好放心米业有限责任公司,仅取得了一项编号为“WGH-16-01652”的无公害农产品认证,并不具备有机认证证书及资质。

而另一家“大勇蟹田有机大米店”中,销售的“蟹田大米10kg”产品,宣传页面上称是“有机大米”,使用大量“不施肥、不洒农药、蟹稻混养,无污染绿色有机食品”的文字介绍及图片。新京报记者查询发现,其生产厂家盘锦杨氏米业有限公司,既未取得绿色食品、无公害产品的相关认证,也不具备有机证书及资质。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不得在产品标签上标注“有机”等字样、“ORGANIC”等字样及可能误导公众认为该产品为有机产品的文字表述和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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