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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电器遭遇配件难问题

行业分类:家用电器 发布时间:2017-03-25 10:05

电器产品更新换代快,消费者购置的产品可能在几年后遭遇淘汰停产,假如这时候用户家里电器出现问题,购买配件就是一个很大的难题。

因无配件用了八年的热水器“下岗”了

“2008年花了3000多元买的热水器,现在就因为没有了配件,只能当废铁了,实在太可惜了。”3月21日,市民黄先生有些惋惜地告诉记者。

近日,黄先生家使用了八年的热水器突然出现了故障,他联系了商家后,维修人员很快就上门了。然而,在检查过之后,维修人员表示,黄先生家使用的这款 热水器厂家早就停产了,而且目前也没有配件,根本无法维修。“我之后又一连跑了多家电器维修店,但维修师傅均告诉我没法维修,有的建议我重新换一台,问题 是这台热水器我用起来习惯了,也顺手了,就因为没有配件当废铁,不仅可惜而且也心有不甘。”

已到报废年限建议更换一台新的

“不是我们不修,确实是因为这款热水器厂家已经不生产了,而且连配件也没有,我们也没办法。”3月22日,当初卖热水器给黄先生的商家吴先生解释说。

吴先生告诉记者,黄先生所购买的这款热水器是2008年生产的,也是当时的最新款,但到2013年就被新产品代替了,之后就一直没有再生产过。“我们也问过厂家,厂家明确表示没有相应配件,无法维修。”

吴先生说,我国《家用燃气燃烧器具安全管理规则》对于热水器的使用年限是有明确规定的,从售出当日起,液化石油气和天然气热水器判废年限为8年。 “他(黄先生)的这款热水器是2008年买的,至今已经有八年了,已经到了报废年限,我建议他能重新购买一台新的,价格上我也可以优惠一些,就当照顾老顾 客了。”

3月22日下午,记者联系黄先生和吴先生进行协商,最终,黄先生看中了吴先生店里的一台热水器样品机,双方以满意的价格成交。

停产产品配件有规定却难实现

记者了解到,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的部分商品“三包”责任和义务,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对停产 产品的配件做出了明确规定,即“(生产者)保证在产品停产后五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不过,记者走访后了解到,这一规定在实际中却很难实 现。

“五年?能做到停产后两年有零配件就不错了,现在我们维修电器最大的问题就是产品的原装配件问题,很多产品如果没有原装配件,是根本无法维修的,不 少老型号电器是很难找到通用配件的。”3月22日下午,在黄山市维修家电十多年的程先生告诉记者,没有产品原装配件问题已成为家电维修行业的一道“瓶颈”。

“国家规定确实是五年,但据我所知,很少有生产厂家能达到这一要求,因为停产后的配件要保存五年是要承担很大库存成本的,而很多生产厂家在实际中对 这一成本是极度缩减和控制的。”吴先生向记者坦言。此外,他还告诉记者,尽管目前很多电器都是有电器厂家生产的,但使用的配件却并非全部是由厂家生产。 “很多都是对外定点采购的,每次定点采购的数量有限,一旦机器型号停产或者淘汰,采购的配件用完,就会造成配件断档或者缺失。”

由于电器停产而遭遇的配件难题,应该如何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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