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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诉讼时效有哪些规定?

行业分类: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7-04-14 11:44

随着社会的发展,也暴露出很多的社会矛盾,出现很多的诉讼,但是诉讼也是有时效的。今天就给大家来总结一下诉讼时效的规定。

《民法总则》将诉讼时效由2年改为3年,不区分一般和特殊诉讼时效。

《民法总则》第196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诉讼时效若干问题规定》第1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对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对下列债权请求权提出诉讼时效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支付存款本金及利息请求权;

(二)兑付国债、金融债券以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企业债券本息请求权;

(三)基于投资关系产生的缴付出资请求权;

(四)其他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规定的债权请求权。

故总结:

(1)诉讼时效仅适用于请求权。

(2)不是所有的请求权均适用诉讼时效。

(3)不是所有的物权请求权都不适用诉讼时效。

(4)不是所有的债权请求权都适用诉讼时效。

以上就是对诉讼时效规定的总结,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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