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献血证有哪些作用?

行业分类:办公文教 发布时间:2017-06-14 10:27

献血证是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作的发给无偿献血者的荣誉证书,上面记录着献血者的姓名、出生日期、血型、献血时间、地点、献血量、献血者签字等信息,内共八个页面,内第一页贴着献血编号条形码,第二页为“使用说明”,第三页填写献血者个人信息。四至五页为献血记录,并加盖血站采血专用章。此证书本来是一简简单单的公民献爱心的记录和凭证。

无偿献血者献完血后的献血证明——献血证,它是献血者权益保障证件。为献血者的荣誉证书,同时亦是献血次数和献血数量的记录证明。《无偿献血证》还是无偿献血者和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免费用血互助保证金和用血后报销血液成本费的凭证之一。因此,一份《无偿献血证》也可看成是一份保险单。献血者的权益根据各地的不同而不同的。

无偿献血量在200毫升以上,经检验合格者,献血者本人可以终身无限量免费用血(机采成分血除外);无偿献血量在200毫升以上,经检验不合格者,献血者本人可免费使用其捐血量等量的血液;无偿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者,其配偶和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免费使用其捐血量等量的血液;无偿献血量累计在800毫升以上,除了本人、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享有上述免费用血的权利外,本人还可以免费使用三个治疗量的机采成分血:一次无偿捐献一个治疗量以上的机采成分血,相当于捐血量800毫升,而享有相应的待遇。

无偿献血者及其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临床用血时,先向所在医院交费,然后凭用血收据、用血证明、无偿献血证、本人身份证直系亲属(父母、子女)及配偶用血时还要出示与无偿献血者关系的有效证明,到市献血办公室报销其应享受免费用血量的费用。《福建省公民献血条例》规定: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下的,自献血之日起5年内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的3倍免费用血;自献血之日起5年后临床用血,可以累计按其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献血者累计献血800毫升以上的,可以终生免费临床用血。除献血者本人按上款规定享受的用血优惠外,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用血时,可以累计按献血者的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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