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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陷阱多 这些问题千万要注意

行业分类:汽车房产 发布时间:2017-06-27 14:23

房屋租赁市场一直备受关注,其中涉及的问题也有不少,又是一年毕业租房季,龙岗租房市场火爆,但随之而来的问题也不少。近日,布吉一公寓多名租户吐槽房东收费不合理——随着高校毕业季的到来,不少毕业生由于社会经验不足,遇到了掉入租房陷阱等烦心事。

房东收取空调使用费

今年3月,临近毕业的网友“智联生活”在网上找到一份比较满意的租房信息。因为当时时间比较仓促,没有仔细了解清楚情况就与位于布吉街道的“东站公寓“房东签下了一份协议书。协议书上显示,租期3个月,每月1200元,月初支付租金,并交两个月的押金共2400元。

该网友告诉记者,当时他与房东口头协定,每月1200元的费用里包括了租金、管理费等所有的费用,但入住后发现,每月1200元仅是房屋租金,房东还加收200元的空调使用费、200元的物业管理费,另加上水电费,每月下来至少得交2000多元。该网友表示,入住后加收的费用,房屋租赁合同上并未体现。

“水电费另计这还可以理解,但房东收取空调使用费、电梯维护费这种费用实在让人无法接受。”该栋租户郑先生也吐槽说。

随后,郑先生将记者拉进了一个名叫“东站公寓租户们”群,里面住户吐槽声一片。

东站公寓一住户告诉记者:“当时租房信息上明确写着有电视、空调、热水器等电器,但入住后发现,不仅要收空调费200元,还要上交300至500元的家具使用费。”

租户找不到地方维权

布吉东站公寓租户说,为了维权,该楼栋几十名租客已多次与房东协商未果。就此事,记者也拨打了龙岗区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和布吉房屋租赁管理所了解情况,双方均认为此事需要房东和住户自行协商。

现住横岗的张先生告诉记者:“房屋租金每年都会涨,都是房东说了算。我的房东更不讲道理,我只租了他一间房,他却让我付整户的水电费!”

与张先生类似经历的还有不少租客。据他们反馈,如今房租都是房东说了算,说涨就涨,租户们想维权,还找不到地方维权。

签合同六方面要注意

对于这些情况,记者也咨询了广东坤龙律师事务所任凯律师意见。任凯律师认为,在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可以考虑到的情况约定清楚。比方说,租金如何定、物业费怎么算、水电费怎么算、什么情况下不能退还押金等,都要在合同上注明清楚。同时要保留好租赁合同,在以后发生纠纷的时候能有依据。

在与房东签订租赁合同时,有哪些方面需要特别注意呢?记者专门咨询了从事多年房屋租赁工作的邓先生。

邓先生认为,在签订租赁合同时,租房者有六个方面需要注意:

1 租房者需要在签订合同之前核实房东的身份信息,房屋的房产证和身份信息必须统一。

2 房屋租金必须用中文大写注明,明确租赁日期,防止数字被修改。

3 应与房东签订家具家电的维修费用承担细则(一般情况下,由老化所引起的损坏由房东承担,由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由租房者自己负责)。

4 应与房东签订一份“房屋交割清单”,明确屋中原有物件情况,以免造成纠纷。

5 签订合同前要查明房屋的水电度数,明确付费范围。

6 在递交给房东身份证(复印件)时,应在上面注明仅供租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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