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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鼓励企业发行债券 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行业分类:汽车房产 发布时间:2017-08-16 11:50

随着楼市调控的不断深入,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成为各地的新举措。8月15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在企业债券领域进一步防范风险加强监管和服务实体经济有关工作的通知》,其中提到,要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同时还提到,对雄安新区及国家级新区等重点地区项目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鼓励符合条件的主体发行企业债券融资,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在一个月之前,7月18日,住建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九部委曾印发《关于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里面就已经提到要加快推进租赁住房建设,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鼓励企业发债用于住房租赁业务。

该《通知》中曾提到,要加大对住房租赁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支持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鼓励地方政府出台优惠政策,积极支持并推动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

此外,还要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合理测算未来租赁收入现金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分期还本等符合经营特点的长期贷款和金融解决方案。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的《通知》中也再次强调,要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委的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赁业务。

事实上,除发改委外,银行业也有意对租赁企业进行金融支持。

8月9日,央行旗下媒体援引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研究员李虹含的话称,银行应响应国家号召,可以选择长租类或者共有产权住房类资产开发公司,如万科(年内发展10万套计划)、世联行(年内发展10万套计划)、龙湖地产等发放贷款。

“同时,商业银行应创新地产共有产权与租赁类企业的金融支持方案,包括REITS、公积金补贴、共有产权、自住房制度等鼓励房地产物业公司转型。此外,成立房地产企业并购基金,盘活一线城市存量房业务,加快存量房转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的转化速度。”李虹含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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