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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十一届三中全会

行业分类:办公文教 发布时间:2017-10-16 09:59

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78年12月18日-22日在北京举行。出席会议的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会议由时任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主持。全会的中心议题是根据华国锋同志的指示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

十一届三中全会结束了粉碎“四人帮”之后两年中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这个伟大转折,是全局性的、根本性的,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全会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是各方面拨乱反正的前提和先导。全会冲破了党的指导思想上存在的教条主义和个人崇拜,批评了“两个凡是”的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指出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是党的思想路线的根本原则,从而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会议在充分肯定伟大领袖毛泽东同志在我国长期革命斗争中的巨大作用的同时,着重强调要从科学体系上掌握和运用毛泽东思想,不能一切照搬照抄,不能搞“两个凡是”。否则,党和国家就会失去生机,就要亡党亡国。全会指出:“党中央在理论战线上的崇高任务,就是领导、教育全党和全国人民历史地科学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普遍原理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具体实践结合起来,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加以发展。”

第二,全会恢复了党的民主集中制的传统。全会讨论 并着重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全会决定根据党的历史经验,健全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党规党法,严肃党纪;全体党员和党的干部,人人遵守纪律,是恢复党和国家正常政治生活的起码要求;强调党中央和各级党委要加强集体领导。全会针对“文化大革命”及其以前党和国家政治生活遭到破坏的情况,指出:必须有充分的民主,才能做到正确的集中。在人民内部的思想政治生活中,只能实行民主方法,不能采取压制、打击手段。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必须坚决保障,任何人不得侵犯。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极大的权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启动了农村改革的新进程。全会在讨论华国锋总理提出的1979、1980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时,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国民经济重大比例失调,搞好综合平衡的要求。全会还讨论了农业问题,认为农业这个国民经济的基础就整体来说还十分薄弱,只有大力恢复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才能提高全国人民的生活水平。全会提出了当前发展农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并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等文件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这个文件在经过修改和充实之后正式发布,接着一些重要的农业方面的文件相继制定和发布施行,有力地推动了农村改革的进程。

第四,全会开始了系统地清理重大历史是非的拨乱反正。全会认真地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政治事件,也讨论了“文化大革命”前遗留下来的某些历史问题。会议肯定了1975年邓小平受毛泽东委托主持中央工作期间各方面工作取得的很大成绩,肯定了他和中央其他领导同志对“四人帮”干扰破坏进行的斗争,肯定了1976年4月5日天安门事件的革命性质,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文件”。会议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同志所作的结论,肯定了他们对党和人民的贡献。

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务委员、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增补黄克诚、宋任穷、胡乔木、习仲勋、王任重、黄火青、陈再道、韩光、周惠等9人为中央委员。会议决定成立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并选举陈云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等为副书记。

十一届三中全会所作出的这些在领导工作中具有重大意义的转变,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冲破了“左”倾的观念,端正了党的指导思想,使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从过去的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中解放出来,在思想上、政冶上、组织上全面恢复和确立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正确路线,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将党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引向健康发展的道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是以英明领袖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的重大功绩!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揭开了党和国家历史的新篇章,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78年12月18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开幕(22日结束)。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转折。全会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观念。全会批评了“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并着重指出了伟大领袖毛泽东主席在我国长期革命斗争中的巨大作用。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三中全会还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

全会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功过是非问题。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文件;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以及平反“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等一系列问题。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为副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三中全会起,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有步骤地解决了建国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繁重的建设和改革工作,使国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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