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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肉节之争:夏至为什么要吃狗肉?

行业分类:办公文教 发布时间:2018-06-21 11:55

夏至吃狗肉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一种习俗,尤其是在夏至这天,中医认为这个季节吃狗肉对人体很有好处。狗肉本来是中国人的肉类主食,后来有一个赵姓的皇帝属狗,才禁止吃狗肉,因为吃狗肉就是吃皇帝。清朝时期满洲人做皇帝,而满洲人不吃狗肉,想禁而没法禁。只是中国人后来吃狗肉的人慢慢地少了下来,因而吃狗肉从由中国人的肉类主食变成了肉类副食。

夏至吃狗肉和荔枝,是岭南一带的人以借名想吃的“专利”。广州粤语地区和广西的钦州、玉林等地区的人也是非常喜欢吃夏至的狗肉和荔子的。据说夏至日的狗肉和荔子合吃不热,有“冬至鱼生夏至狗”之说,故此夏至吃狗肉和荔枝的习惯延续到今。

广东人素有喜吃狗肉之习,阳江地区尤甚。而据有关资料记载,夏至杀狗补身,相传源于战国时期秦德公即位次年,六月酷热,疫疠流行。秦德公便按“狗为阳畜,能辟不祥”之说,命令臣民杀狗避邪,后来形成夏至杀狗的习俗。“立夏日,吃补食”的民谣,也说明补食从立夏就开始了。

争议从2014年5月开始,广西玉林要举办“夏至荔枝狗肉节”的消息引发热议。赵薇、孙俪等众多明星或公开场合现身抵制,或在微博上发文讨伐,让玉林因“狗肉节”成为舆论的靶心。

6月6日,玉林市政府发布声明,声称所谓“夏至荔枝狗肉节”活动只是个别商家和民间的一种说法,玉林市各级政府和民间组织从未举办过任何形式的“狗肉节”。

在动物保护人士不断呼吁下,目前玉林当街宰狗已被当地政府禁止,与“狗”字沾边的招牌、标识中的“狗”字一律被遮挡、涂抹、覆盖直至铲除。6月17日,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向媒体表示,“自治区和玉林市政府决定退出‘主办’此次狗肉节,因为社会各界的舆论压力太大了!”

至此,吃不吃狗肉已经上升为一种道德上的讨论。

动物保护人士认为“狗是人类的朋友,吃狗不文明”。同时,数以万计的网友为“能不能吃狗”的话题吵得不可开交,爱狗人士把吃狗者称为“野蛮人”。媒体大多倾向于反对吃狗,羊晚记者罗坪在调查后发表了题为《日屠万狗狗节成劫》报道,而新华网一位图片编辑则愤怒地写道:“广西玉林狗肉节,一个泯灭人性的节日!”

一些动保人士选择跳出道德谴责的套路,站到了更高的维度上去想办法,他们计划通过温和的方式和自愿的原则劝导公众少吃狗肉。亚洲动物基金就选择从食品安全入手,告诉公众,这些狗绝大部分是来源于偷盗,并且没有经过检验检疫,可能携带病菌。

食客及支持食狗者

食客认为“吃狗不违法,是我的权利”。[3]同时也给了动物保护人士一个难以回答的问题:“为什么鸡肉可以吃,猪肉、牛肉也可以吃,狗肉就不能吃?”

专栏作家刘远举讥讽道:“那些反对吃狗肉的做法,无非是小清新们在远离厨房之后,反过来指责厨房中的人犯了罪。”

法律、道德以及生计的纠纷

2011年10月14日,一名志愿者在自贡的收狗站拦下狗车后,至下午4点,已有200多名志愿者自全国各地赶来。在态度上,爱狗者甚为强硬,要求狗主无条件放狗,但在行动上,他们却比较温和,在人数占优时,并未强硬。

志愿者“蚊子”不断在网上发求救信号:“现在需要法律工作者志愿者来为狗狗争取一丝活的希望。”“经过交涉,大家把狗抬下车,以便于喂食和散热,争取时间延续它们的生命!”言词间满是焦急与悲悯之情。

最后,志愿者与狗主唐大国以6万元的“补偿款”达成协议,买下了这批即将被屠杀的狗。志愿者又用了2万多元将狗笼子一并买下。

狗主唐大国因此被迫签订了一份协议,承诺以后不再从事跟屠狗贩狗相关的工作。而唐大国自己饲养的两条狗也被志愿者带走,因为他们认为这两条狗跟着唐大国不会有好结果。

但半个月后,唐大国对央视主持人柴静说,自己没有别的经济来源,打算单方终止和志愿者的协议,重操旧业。

柴静问:“如果你家里养一头牛,你跟它很有感情,你会把它卖了或者杀了来挣钱吗?”

唐大国笑了:“肯定舍不得,但舍不得也得卖啊。”唐大国的妻子帮腔说:“对农村人来讲,养动物都是为了挣钱,为了吃饭。他们(动保人士)从小都有钱,他们可以把任何一样东西当成宠物来养,他们都有固定的工作,我们都没有的。”

唐大国反问柴静:“他们了解农村吗?”

京哈高速救狗事件中运狗车的司机,在参加东方卫视的节目里也说了类似的话:“你们都是80后,说句不好听的,就是在吃饭什么都没有发愁的情况下,找点事做。”在听到志愿者们讲述“一条狗也是一个生命”时,他笑着说:“你们毕竟没经历过事儿!”

这话志愿者们可不爱听了,他们开始控诉偷狗贼、狗贩和吃狗肉的人,就连卖狗的农户也成为抨击的对象。他们认为,狗是人类的好朋友,卖掉它是在做“没有良知”的生意。

吃狗者与护狗者之间,似乎横亘着一条不可逾越的河流。

其他国家

亚洲很多国家有吃狗肉的传统和习惯。狗肉在韩国、朝鲜、越南和印尼等国均有食用。其中,以韩国人吃狗肉的习惯最为盛行。

自1984年以来,生产、加工和出售狗肉在韩国被视作违法行为,出售狗肉的餐馆可能会被吊销牌照。首尔政府法律将狗肉定义为“不洁食物”。

不过,实际上不少韩国人依然习惯吃狗肉。2009年3月,《韩国时报》报道称,韩国人平均每年在约6500家餐馆吃掉9000吨狗肉。

在韩国,也有很多人并不吃狗肉,但是他们认为应该尊重他人吃狗肉的权利。与此同时,也有部分“中坚分子”认为应该延续和发扬吃狗肉的传统。

越南卫生部食物卫生署负责人说:“我国从未考虑过要禁吃狗肉,这是越南人的传统食物之一。我们认为韩国也不应禁吃。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传统,且都应受到尊重。

日本历史上吃狗肉一度盛行,后来因日本天皇颁布禁令而式微。但如今,日本每年仍进口一定数量的狗肉。在东京、大阪等大城市的韩国餐馆也常常可找到狗肉供应。

此外,在东帝汶,狗肉被视为一种精美的食品。而在非洲加纳,狗肉也被视为一种菜肴。

而在西方多数国家,吃狗肉被普遍视为禁忌。但是,也有部分西方人支持其他国家吃狗肉的习惯,并认为谴责别人吃狗肉的习惯是一种文化霸权主义行为。

在俄罗斯西伯利亚、美国阿拉斯加、加拿大北部和格陵兰岛等地区,从古至今狗都被当地人视作一种紧急食物来源。那里的雪橇狗通常用作拉雪橇,但在找不到食物的情况下,它们也可能被宰杀食用。

在加拿大,虽然主流文化视吃狗肉为禁忌,但部分少数民族仍有吃狗肉的习惯。根据加拿大野生动物法案,在联邦监督员的监督下,杀狗、出售和烹调狗肉并不违法。

1870年普法战争期间,法国巴黎被围。那段期间包括狗、猫在内的各种宠物,甚至动物园中的动物都被当作食物。法国大文豪维克多·雨果记载了此事。法国直到1910年还有狗肉铺子。[4]

在美国,动物最初被视作财产,保护动物的宗旨在于保护人类的经济利益。但是随着社会发展,像猫狗等宠物型动物逐渐被视为“陪伴型动物”。相较于农场动物和实验室动物,“陪伴型动物”的地位更为特殊,受到更大程度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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