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详情
当前位置:首页 > 行业新闻 > 资讯详情

湘西赶尸的"三赶,三不赶"之说

行业分类:办公文教 发布时间:2018-08-24 11:19

据记载,湘西赶尸有"三赶,三不赶"之说。赶尸,也与蛊毒、落花洞女一起,并称为"湘西三邪"。 研究赶尸,对于从中了解苗族的历史文化、民族文化、宗教文化和民俗文化,具有多重学术价值。

三赶

凡被砍头的(须将其身首缝合在一起)、受绞刑的、站笼站死的这三种可以赶。

传说因为他们都是被迫死的,死得不服气,既思念家乡又惦念亲人。可用法术将其魂魄勾来,以符咒镇于各自尸体之内,再用法术驱赶他们爬山越岭,甚至上船过水地返回故里。

三不赶

凡病死的、投河吊颈自愿而亡的、雷打火烧肢体不全的这三种不能赶。

其中病死的其魂魄已被阎王勾去,不能把他们的魂魄从鬼门关那里唤回来;

而投河吊颈者的魂魄是"被替代"的缠去了,而且他们有可能正在交接,若把新魂魄招来,旧亡魂无以替代则会影响旧魂灵的投生;

另外,因雷打而亡者,皆属罪孽深重之人,而大火烧死的往往皮肉不全,同样不能赶。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