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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之撤销及限制的法律规定
赠与合同之撤销及限制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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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之撤销及限制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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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 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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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合同之撤销及限制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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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害赠与人纠纷律师 受赠人不履行扶养纠纷          

一、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二、注意事项      

1、赠与是指财产的所有权人处分自己财产的一种行为;      

2、赠与人任意撤销权的构成条件:一是,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二是,赠与物的权利还没有发生转移;三是,必须是未经过公证的赠与以及不属于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3、“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包括的情况有:一,赠与财产未交付受赠人,也未转移财产所有权之前;二,赠与财产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但是还没有办理财产所有权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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