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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港博业(国际)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博业工商代理有限公司广州省心财税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顾问:陆美献咨询手机:15920561439 咨询QQ:1925079116前台热线:020-82589739企业注册网站:http://www.gzicr.com注册中心:广州市机场路131号白云商业中心76号铺    有关权利方转让其债权给受让人时,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债权转让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受让方无权向责任方追偿时才会发生债权转让的问题,如果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受让方本身就有权利向责任方追偿,则无需再通过债权转让的途径进行追偿。然而在实践中,尽管已有的法律关系充分表明受让方自身就有权利向责任方追偿,但是其仍然采取债权转让的方式向责任方追偿,这事实上仅仅起到了事倍功半的效果,不利于其债权的最终实现。 二、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权利方与第三方签订的合法有效的《债权转让书》应当成为债权转让的前提和必要条件,这里的合法有效应当理解为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为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之意; 三、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的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有些学者的观点以及一些...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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