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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中心 《进一步》之全面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下)
发布时间:2016-10-31 浏览次数:7 返回列表
第五:提高运行水平。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单位要严格执行各项工程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切实提高设施运行水平。填埋设施运营单位要制定作业计划和方案,实行分区域逐层填埋,缩小作业面,控制设施周边的垃圾异味,防治废液渗漏和填埋气体无序排放。焚烧设施运营单位要足额使用石灰、活性炭等辅助材料,去除烟气中酸性物质重金属离子二恶英等污染物,保证达标排放。新建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安排排放自动检测系统和超标报警装置。运营单位要制定应急预案,有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进场垃圾剧增等突发事件。切实加大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解决设施设备长期超负荷运行问题,确保安全、高质量运行。建立污染物排放日常监测制度,按月向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市容环卫)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监测结果。、
第六:加快存量治理。各省(区、市)要开展非正规生活垃圾堆放点和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排查和环境风险评估,并制定治理计划。要优先开展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生活垃圾堆放场所的生态修复工作,加快对城乡结合部等卫生死角长期积存生活垃圾的清理,限期改造不达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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