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率: | 5000(w) | 1: | 1 |
种类: | 空气喷涂机 | 最大输出压力: | 200(N/S) |
喷射宽度: | 40 | 加工定制: | 是 |
重量: | 200(Kg) | 动力形式: | 电动式无气喷涂机 |
型号: | QF--P501 | 适用范围: | 汽车,电脑,电视等塑胶外壳 |
空气消耗量: | 300 | 喷嘴直径: | 1.0 |
品牌: | 振翼 | 最佳喷射距离: | 15 |
压力比: | 2:1 | 空载排量: | 200 |
机型 | B1级工厂 出货价 | B2级工厂 出货价 | B3级工厂 出货价 | B4级工厂 出货价 | 备注 |
P401 | 190000 | 185000 | 180000 | 175000 | 此价格是包含了所有可选项的价格在内 可根据客户需求选择是否需要各可选项。 公司允许各办事处将最终客户以设备厂商的方式进行出货、但必须进入公司的款项与发票要与此设备厂商相符合。 此设备厂商的价格是建立在不贴牌的前提下、如设备厂商提出贴牌、则依最终用户的出货价进行销售。并且如需贴牌、必须事先签订不退货协议、且单笔订单达到3台或以上。 |
P501 | 240000 | 235000 | 230000 | 225000 | |
P601 | 290000 | 285000 | 280000 | 275000 | |
如果是设备厂商业务员所介绍的终端用户,则出货价格仍旧依照终端用户来计。此时相应的介绍费及回扣事宜,则需由办事处员工代为支付或灵活处理,注意:因为我司与客户有最长六个月无条件退货条款、故如果给回扣及介绍费时需要注意灵活处理,否则有可能因为操作不当而导致在给出介绍费后客户又提出退货。 出设备厂商的销量(台数)会累计入年度销量内,只是出货价格不同罢了。 如:年度销量为20台、出最终用户10台、出设备商10台,则依旧也认为100%的完成了任务。 例1:昆山办的年销量为30台、在新的一个年度的第2个月、昆山办出货给最终用户3台、出货给设备厂商3台,则从第六台开始的出货价为A2与B2级工厂出货价,同时6月底(下季度末)返还相应的梯度红利=(A2-A1)*依A1价格出货台数+(B2-B1)*依B1价格出货台数。 例2:昆山办的年销量为30台、在新的一个年度的第10个月、昆山办出货给最终用户18台、出货给设备厂商15台,从第23台起表示已经完成了75%的销量任务、则从第23台起出货价为A4与B4级工厂出货价,同时在次年3月底(下季度末)返还相应的梯度红利=(A4-A3)*依A1、A2、A3价格出货总台数+(B4-B3)*依B1、B2、B3价格出货总台数。 换而言之、也就是只要达到一个新的出货价级别、则所有已出货的机器亦可以拿到新级别的出货价格、只是需要在下个季度末进行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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