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楚销 | 型号:活塞销、钢板销、转向节主销 | 适用车型:云内4100系列,95系列,康明斯系列等 |
直径:200以内(mm) | 环槽数:3 | 活塞环结构:全部 |
活塞环断面形状:钢质油环 | 表面渗碳深度:JB/T8118-1997 | 表面硬度:JB/T8118-1997 |
材质:JB/T8118-1997 | 产地:云南楚雄 | 缸劲:0 |
缸径:0 | 缸体类型:0 | 配件编号:0 |
气环:0 | 适用车系:云内4100系列,95系列,康明斯系列等 | 适用机型:云内4100系列,95系列,康明斯系列等 |
销孔&tiMES;销长:200以内×任意(mm) | 压缩高度:0(mm) | 一般公差按:JB/T8118-1997 |
油环:0 | 中心硬度:JB/T8118-1997 | 总高度:JB/T8118-1997(mm) |
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年生产200mm以内缸径的各型内燃机活塞销50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产品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云南省采用国际标准办公室审查认可,达到国际标准水平,先后荣获省优、部优产品称号,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原云南省楚雄活塞销厂),为云南省唯一专业生产内燃机活塞销的企业,是省机械行业重点骨干单位;省农机、汽车及工程机械销轴类零部件定点生产厂;《东风汽车集团成员企业》;《省级先进企业》;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重合同守信用先进企业》。
公司地处“滇西咽喉”重镇、神奇美丽的彝州首府——楚雄市中心,距省城昆明160km,面向中缅边境国家一级口岸——瑞丽市姐告口岸。区位优越,滇缅公路、320国道、广大铁路及安楚、楚大高速公路横贯全境,交通十分便利。
公司始建于1958年8月,具有40多年的生产历史,技术力量雄厚,设备工艺先进,检测手段完备。年生产200mm以内缸径的各型内燃机活塞销500万件,汽车配件100万件。产品经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云南省采用国际标准办公室审查认可,达到国际标准水平,先后荣获省优、部优产品称号,企业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公司产品与昆明云内动力、成都云内动力、四川峨柴、绵阳新华内燃机、云南金马、一汽红塔、柳三空、大理力帆骏马集团、江苏无锡(集团)公司、广西玉柴动力机械有限公司等10多家知名主机厂配套。产品畅销云、贵、川、桂、粤、湘、鄂、京、沪、陕、甘等1 0多个省、市、自治区10 0多家用户。长期出口东南亚各国及美、俄、澳、日、德等,并被外商确认为“中国指定名牌产品——楚雄活塞销”。
完善的检验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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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后服务条款
产品实行“三包”服务:购买或使用时发现有裂纹,包退、包换;
出厂之日起1600小时内,在使用中因质量问题包赔;非正常情况下使用或保管不当等其他非正常原因造成的上述情形者,本公司不负责三包。
“三包”服务管理规定
1.范围
本规定所指的“三包”服务范围主要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楚销牌”转向节主销修理包。
引用标准
2.本规定引用以下标准
JJB526—84 汽车转向节主销 技术条件
CH/QM—A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质量手册
CH/QP-39楚雄活塞销有限公司服务控制程序
3.服务原则
3.1产品在规定的使用条件及规定的三包时间内,确因产品在材料及制造方面存在质量缺陷而导致产品发生故障而损坏,本公司将无偿为用户进行“三包”服务。
3.2产品不按规定的使用条件及超出规定的“三包”期限,发生的故障不属于本公司“三包”服务范围。本公司可为用户提供服务方便,但所需费用由用户负责。
4.产品识别
4.1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均有明显标识:
本公司的产品在端面标有永久性标识字样——“CH”及“产品规格”。如CH+0.00,4.2每件产品均用塑料袋包装和气相防锈纸包装,包装箱内附有本公司检验员签章的产品合格证。
“三包”服务细则
1、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属“三包”范畴。
1.1购买后发现产品有缺陷。
1.1.1产品无标识。
1.1.2 “三包”期内,用户遵守使用说明书规定安装、保养和使用,发生损坏。
2、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属于三包服务范畴。
2.1超出三包服务期限的。我公司产品的三包期限为自购买日起12个月内(以发票购买日期为准)。
2.2超出使用条件,如超速、撞车、超载(额定载重以车底盘吨位计)。
2.3产品装配时,未清洗干净,未选对配合件。
2.4用户装配不当(如无润滑油、产品无转动配合间隙)造成损坏的。
2.5用户拒绝或阻止分析鉴定故障,不能提供全部损件。
2.6隐瞒或伪造产品损坏事故真相的。
3、“三包”服务办法
3.1凡购买产品发现质量问题而未安装使用的,用户可凭购买票据到销售商处退换,由销售商将退换情况反馈本公司。
3.2发生产品损坏事故,可持购买票据及完整的产品残件,到原销售商处反映投诉,销售商及时将投诉反馈本公司,本公司在接到投诉后4小时作出答复。
3.3用户也可按上述方法直接向本公司销售部投诉。
3.4 “三包”费用计算方法
3.4.1经鉴定确因产品本身质量问题而引起的质量事故,本公司负担产品及因产品而导致其他零部件损坏而要更换的材料费及维修工时费。
3.4.2材料价格不能高于当地供应商同类零件的批发价。维修工时费在材料费的15%以内按实际支付。
3.4.3负担产品残件寄到本公司的邮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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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4以上费用以有效票据为计付依据。
3.5三包费用的交付办法
3.5.1经核实后的“三包”费用,由本公司通知销售商向用户支付,销售商凭有用户签章的支付凭证,连同所需的材料费、维修工时费的有效票据,在本公司的货款中扣除。
3.5.2用户直接向本公司投诉的,由本公司通知用户领取。
3.6事故的鉴定
3.6.1用户应将事故的书面记录,连同完整的产品残件交原销售商投诉,或直接向本公司投诉,本公司将本着对用户负责、维护用户利益的原则,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事故的原因及责任作分析鉴定,并将鉴定结果书面送达用户。
3.6.2若用户对本公司鉴定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3.6.3如双方意见不能一致,需提交县、市级以上技监部门鉴定的,所需检测费用由提出方垫付。若检定属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检测费用属三包费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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