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智造 > 商务服务 > 企业日常服务 > 物业管理 >
提供服务职业资格教育.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
提供服务职业资格教育.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
提供服务职业资格教育.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
提供服务职业资格教育.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
提供服务职业资格教育.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
销售热线:18601066659

提供服务职业资格教育.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证书/...

address  北京
品 牌: 职业资格教育 
单 价: 600.00元/ 
起 订: 100  
供货总量: 1000000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60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5-03
即时询单   立即购买  加入购物车
 
 
产品详细说明 收藏此产品
建设部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培训

前言: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取证班(全国通用,100%取证与真证,不取证全额退款)
证书查询官网:www.cjpx.com.cn (正规官网,区别真假与水货)
档案存放: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证件作用:物业公司年审与资质评定,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必备证件
发证单位与费用(部证与中心证):
1、部证:建设部人事建设司和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 (补发96年版旧证)(需要教材资料另加200元/人每套)
2、中心证:全国城建培训中心 (需要教材资料另加200元/人每套)
3. 继续教育班收费标准:部证:400元/人,中心证350元/人
相关背景
物业管理在中国发展迅速且前景广阔。为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建设部建教培【1996】41号文件规定,1999年1月1日起,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全部实行岗位培训持证上岗制度。《物业管理企业资源管理试行办法》规定,申请评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必须提交建设部颁发的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据统计,目前珠三角物业管理所需专门人才达到35万人,但截止到05年,物业管理持证人员只有不足5万人。持证人员在人才市场供不应求,炙手可热。
临沂笔杆子教育培训中心受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北京分中心的委托,补办建设部物业经理取证班,以满足从业人员的就业需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物业企业管理人员、房地产企业管理人员、企事业单位房屋管理负责人、准备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培训将严格按照建设部物业管理岗位培训指定教材,以《物业管理概论》、《物业管理法规》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与管理》为重点,组织由建设部统一命题的试卷进行考试,其它三门考查课程自己学习。
物业管理基本概念、 物业服务费用管理 、物业管理机构基本知识 、房屋租赁服务 、住在小区的物业管理 、客户管理服务 、写字楼的物业管理 、 房屋附属设备设施维护养护管理 、商业场所的物业管理 、 物业安全管理 、 其它类型的物业管理 、 物业环境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 职业道德 、 物业的接管验收与撤管
三、方法与步骤:
严格按照建设部建教培(96)41号文件规定的学习课时,但同时考虑到广大从业人员工学矛盾较为突出这一特点,培训将采取自学与面授相结合的方法,面授期间将重点进行辅导和统一命题考试,考试合格者由建设部颁发《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上岗证书》。
四、费用:
报到时每位学员交报名费,培训费,证书费等。
五、报考须知:
身份证复印件1份 、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在职证明1份、 1寸彩色照片2张
六、继续教育:
对已经取得证书的人员,每二年需进行一次继续教育。
七、考试、证书及证书使用说明:
考试:考试采用闭卷和开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试题库随机抽取试题,实行教考分离。
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由 “全国城建培训中心”印制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八、证书使用说明:
1.《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为物业管理从业人员上岗资格证明,限于持证者在岗期间使用。
2. 本证书由全国城建培训中心统一印制,颁发。
3. 持证者在岗期间接受继续教育,由培训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做好记录。
4. 本证书应妥善保管,不得涂改、伪造。
九、本课程名称: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培训考试
单位名称:职业资格教育网(全国物业经理上岗证培训中心)
网址:http://www.zyzgjy.com
联系电话:18601066659 
在线QQ: 82005569 
联 系 人: 王老师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

相关评价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联系TA          进入集群
  • 联系人: 王(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