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政策百科 > 百科详情
关于缴纳2019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通告
分类:工商管理     发布日期:2019-12-17     来源: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71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无线电管理办法》规定,现将缴纳2019年度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缴费主体

凡在重庆市辖区内使用无线电频率和无线电台(站)的单位、个人应按期缴纳无线电频率占用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免收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的除外。

二、缴费标准

《关于印发<无线电管理收费规定>的通知》(计价费〔1998〕218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无线电新业务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00号)、《国家计委、财政部、信息产业部关于减免全国气象部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有关问题的复函》(计价格〔2000〕1015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调整“村通工程”无线电通信和“村村通工程”无线电广播电视传输发射台站频率占用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81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8〕60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等。

三、缴费时间

自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20年1月15日止。

四、缴费方式

(一)采用POS机刷卡形式缴费

前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管理局4003室刷银行卡缴费后(不支持微信、支付宝等方式),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发票联)。

(二)采用转账形式缴费

收到市经济信息委寄送的《无线电频率占用费缴费通知书》后,通过本单位开户银行转账缴费。转账后,凭银行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市经济信息委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发票联)。

收 款 人:重庆市财政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清寺支行

账   号:3100021709024932270

备   注: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注意事项:

1.转账时请务必备注“2019年无线电频率占用费”。

2.领取票据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4003无线电管理局。

3.领取票据前请先与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管理局联系,经核实到账后,再前往领取《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第四联(发票联)。

未尽事宜请与市经济信息委无线电管理局联系。

联系电话:63895336、63895399、63896647,网址:http://jjxxw.cq.gov.cn/main/,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云杉南路12号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无线电管理局。

特此通告

展开更多

0条评论

0条问答

百科
政策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