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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志军死缓 看看都是哪些人主张刘志军不死

行业分类: 发布时间:2013-07-09 15:19

一单纯挺刘派:
  
  
  陈杰人:不杀刘志军的四个理由:
  
  
  一从事实和法律来看,法院认定刘志军的受贿额为6460万元,但其中有4900万元有着巨大争议,这笔钱就是刘志军为了使被抓的副部长何洪达受到较轻处罚,授意他人“公关”所花,尽管法院认定这笔钱也是刘志军明知,而且刘志军授意此事也是为了避免自己受到惩罚。
  但还是应该承认,比起其他典型的权钱交易行为,此笔款项虽被认定为受贿,但毕竟刘志军没有直接拿钱,甚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正是因为存在普遍而严重的司法不公,以至于一个现任部长都只能央求他人帮助属下掏钱买刑。从最严格的罪刑法定原则来说,这笔款项不应被认定受贿。刨开这笔钱,刘志军的受贿额就只剩下1500多万,这个数据,比起过去3年来已经判处的贪官来说,考虑到司法的平衡,就不需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了。
  
  
  第二,很多人要求判处刘志军死刑,是因为他的职务如此之高、受贿额如此之大、危害如此之烈,所以要求判处死刑。但应该考虑到,不管是刘志军还是李志军,一旦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我们就不要再考虑其过去担任的职务高低,而只把他看作是一个普通的被告人,并只讲事实和法律。我们切不可将过去多年来对铁道部的种种乱象乃至黑幕的痛恨,也包括对购票难的痛恨,都发泄到刘志军身上。而事实上,现在恰恰有很多网友,正是基于对铁道部的痛恨而希望杀掉刘志军,这种不理性的迁怒,显然有悖于罪刑法定原则。
  
  
  第三,刘志军在过去多年的任职经历中,为铁路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放眼望去,今天四通八达的高铁网,以及因此给全国人民带来的便利和对民航的竞争压力,和刘志军的迎难而上甚至顶着巨大批评压力而上有很大关系。我们必须承认,刘志军改变了中国的交通、提高了中国的效率、创造了中国的历史。他一路走来直到今天沦为阶下囚,有他自身的原因,但更是制度使然。
  仅以为何洪达所花的4900万元来说,他其实也是这个腐败无处不在的制度的受害者。可以说,刘志军也是一个“悲剧英雄”。对这种已经沦落、轰然倒塌的人,我们不妨多一些悲悯,多一些宽容。设想一下,我们是愿意看到一具刘志军的骨灰还是愿意让他作为这个制度和这段短暂历史的见证人呢?
  
  
  第四,仅从刑法的理念来看,我也坚决主张彻底废除死刑,作为实现这一目标的第一步,就需要先尽快废除包括经济犯罪在内的所有非暴力犯罪的死刑。刘志军不管受贿多么大,其实都没有人身危险性。想想过去,尽管各界舆论每年定期(暑运、春运)痛扁铁道部和刘志军,但他并没有像有的官员那样雇凶杀反对者,甚至可以说,他对舆论的容忍,还是体现了一种可爱和值得肯定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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