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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亦凡诉微博网友侵犯名誉权一案胜诉

行业分类: 发布时间:2018-08-24 14:24

吴亦凡因网友诽谤侵权事件怒而起诉,据报道,昨日,吴亦凡诉微博网友侵犯名誉权一案在海淀法院开庭审理,一审判决网友王某构成侵权,赔偿明星吴亦凡各项损失3万元。

据报道,去年12月15日,微博用户王某将吴亦凡低哼音乐的神情状态描述为“疑似毒瘾发作神情懈怠精神恍惚”,并配上一段吴亦凡参加活动的视频内容。对此,吴亦凡称,王某是公然捏造、故意散播诽谤内容,其视频经过网友恶意剪辑。

实际上,视频内容为吴亦凡在等待媒体采访时低哼音乐的举止状态。

吴亦凡认为,王某的行为属于网络暴力行为,对其公众形象造成了严重贬损,并侵犯其名誉权,要求王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55万元。经查证,王某的粉丝高达101462人次,传播范围广泛。

另外,对于微博平台运营方微梦公司,吴亦凡认为未尽到平台责任,故起诉要求微梦公司删除相关侵权微博。

对于吴亦凡的起诉,微梦公司辩称,其仅负责提供空间存储服务的网络服务,并未对涉案微博进行过任何编辑、整理或推荐,对涉案内容的存在并不知晓。目前,该微博内容已被用户自己删除。因此,不应承担任何侵权责任。

王某辩称,涉案微博中的视频并非其制作,属于跟风转发。也承认相关内容侵犯了吴亦凡的名誉权,同意向吴亦凡赔礼道歉并在合理范围内进行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微梦公司不承担责任,王某对吴亦凡赔礼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维权费用共计3万元。

据报道,近5年来,海淀法院受理的涉网络名誉权案件新收案件数量正在以平均每年2倍的速度猛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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