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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回家看看”的法律条文为何难以落实?

行业分类:办公文教 发布时间:2017-01-21 16:02

“常回家看看,回家看看....”,这句歌词表达出很多父母的心情。儿女外出闯荡,很少回家,这让留在家中的父母很是挂念。针对这一现象,2012年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修改,并且将“常回家看看”列入法律条文中。尴尬的是,这一法律条文由于没有具体的实施细则,所以一直没有落地。

“常回家看看”的难以落地,其实早在人们的预料之中,而这一条例的实施,没有太大的法律意义,反而更接近道德教育。

而“常回家看看”之所以难以实施,主要包括两方面。首先是年轻人有没有想要回家看看的想法。现在的年轻人都比较以自己为中心,总是活在自己的世界中,而没有把父母放在心上,所以根本就没把“常回家看看”当回事。其次,便是年轻人在外拼搏到底有没有空回家的问题。在现在这个压力巨大的社会下,很多人埋头苦干,一心挣钱,为了能够挣大钱只能把回家的想法埋在心中。

关于这个问题的解决确实挺难的,但是我们不妨换一种思维去考虑这个问题。既然我们不能“常回家看看”,那我们就“常接来看看”,把自己的父母接到自己打拼的城市,让他们感受一下自己儿女工作的环境,同时看看外面的世界,这又何尝不可?

其实,家人在哪里,家就在哪里,而家在哪里,亲情就在哪里。因此,我们如果不能“常回家看看”的话,那就把父母“常接来看看”,让父母感受到我们对他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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