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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晗工作室发文怒怼网络暴力

行业分类: 发布时间:2017-05-23 16:48

鹿晗是当下炙手可热的青春偶像,当然,争议与热度并存,自然也少不了一些网络恶意中伤,对此,鹿晗怎么看?

针对目前在网络传得沸沸扬扬的鹿晗负面新闻,23日下午,鹿晗工作室发出正式声明斥责网络暴力,称网络事件的相关内容纯属恶意造谣,全部与事实不符,坚决反对所有网络暴力,并在声明中敬请广大网友及时删除、停止发布、拒绝传播造谣信息,表示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鹿晗的合法权益。

严正声明全文:

近日,鹿晗先生遭受了有组织的谣言中伤及网络暴力,在此鹿晗工作室就相关事件发布以下严正声明,其中为避免向某些恶意造谣账号提供炒作热度,在本篇声明中将不指出具体事件及账号名称:

1、此次网络事件相关内容中所谓传言、爆料均为恶意造谣,全部与事实不符,已给包括鹿晗先生本人在内的一众相关人士造成极为严重的名誉损害。爆料之初工作室已经积极联络各个平台通过合法流程进行相关造谣内容的处理,但目前仍有网络用户在大肆转发造谣内容,已形成有组织、有策划、有分工的造谣与传谣。

2、我们坚定、坚决地反对所有网络暴力,2017年5月23日(即今日)下午三点,已完成在各平台上各账户针对鹿晗先生所有造谣的取证工作及国家公证机关的公证工作。下一步我们将在律师的建议下采取法律手段维护鹿晗先生的合法权益。

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等人格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恶意影射等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鹿晗工作室在此敬请广大网友及时删除、停止发布、拒绝传播造谣信息,切莫因不明真相而为刻意造谣生事者推波助澜。

4、除本次网络攻击事件外,之前已发生的网友恶意造谣,伪造身份及对话截图,甚至以伪造法律文书等方式捏造事实等行为已严重触犯相关法律,鹿晗工作室已依法取证公证,并将采取相应法律手段进行处理。

5、鹿晗先生及工作室一如既往地不希望个人事件演变成公众事件,我们认为作为公众人物的责任是认真对待每一份工作,以及传播正能量。在此我们诚挚地希望社会各界能更多关注鹿晗先生的工作与作品。

6、鹿晗先生及工作室一贯不支持炒作,但也不畏惧任何网络暴力。我们一直与各平台积极沟通,通过合法流程及正当手续进行相关处理,并积极联络相关部门,配合相关工作。鹿晗先生作为公众人物一直承担着网络舆论带来的巨大压力,作为公众人物我们承担对言论的容忍义务,但也明确是非对错应有的界限,对于造谣绝不姑息,以正风气。我们反对网络暴力,同时亦反对以暴制暴,坚持依法解决所有问题。在此,我们感谢一直以来相信并支持鹿晗先生的公众、媒体、合作方及粉丝,此后我们将继续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网上有害信息举报监督,维护网民的合法权益。

南京鹿晗影视文化工作室

律师声明全文: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接受南京鹿晗影视文化工作室之委托,指派朱晶晶律师、郑明礼律师就相关网络用户发布、传播之有关鹿晗先生的严重失实消息,严正声明如下: 近日,一篇由天涯社区用户“玉血晗霜玉帘”发布之影射鹿晗先生的网帖在网络上广泛流传。该用户假借知情者身份,虚构影射鹿晗先生的内容,影响十分恶劣。该网帖发布后,其内容经大量网络用户在天涯论坛、新浪微博、豆瓣社区等网络平台转发、转载、评论,使不明真相之公众为虚构内容所误导,给鹿晗先生之名誉造成了极大的损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等人格权利依法受到保护,任何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均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天涯社区用户“玉血晗霜玉帘”发布上述虚构内容,相关网络用户反复、大量转发该等虚构内容,其捏造事实、诽谤鹿晗先生的故意十分明显,严重侵害了鹿晗先生的名誉权,更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而构成诽谤罪。 我们现代表委托人敬告所有发布、转载以及转发上述侵犯鹿晗先生名誉权之内容者:请立即删除所有侵权内容,停止一切侵害鹿晗先生之合法权益的行为。同时,我们已接受委托人之委托对相关诽谤侵权行为向公证机关申请证据保全公证,并将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进一步采取相关法律措施追究侵权者之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朱晶晶 律师 郑明礼 律师 日期: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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