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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发布《关于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通行管理的征求意见稿》

行业分类: 发布时间:2019-04-03 15:00

近年来,随着贵阳市车辆的不断增长,城市道路交通长期趋于饱和状态,而现有城市道路未规划非机动车道,由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乱象突出、交通事故频发,危害市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严重影响城市道路的交通秩序。为进一步加强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管理,科学交通组织,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拟扩大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限行范围,并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具体措施如下:

一、每日7:00至20:00时禁止电动自行车驶入人民大道、北京路、都司高架桥、林城东路(金阳北路至长岭北路)、新添大道(北衙路至高新路)、黄河路(长江路至清水江路)、贵筑路(大寨路至清溪路)、白云南路(铝建路至云峰大道)。

二、每日7:00至20:00禁止摩托车驶入林城东路(绿未环岛至长岭北路段)、新添大道(北衙路至高新路段)、黄河路(长江路至清水江路)、贵筑路(大寨路至清溪路)、白云南路(铝建路至云峰大道)。

三、原有的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限行路段和时间不变。

四、根据实际需要,允许快递、外卖等民生保障车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线路通行“限行区域”。督促并引导快递、外卖配送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全面推行快递、外卖配送车辆设施规范标识。

五、进一步加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的规范管理,适时扩大限行范围。

衷心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献计献策,就摩托车、电动车通行管理规定提出宝贵意见。我们将集思广益,进一步进行完善,努力改善贵阳市交通现状,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一、提出意见或建议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11日。

二、可以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意见反馈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也可直接在贵阳交警信息网意见征集栏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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