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国智造 > 商务服务 > 保险服务 >
提供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货运保险服务
提供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货运保险服务
提供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货运保险服务
提供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货运保险服务
提供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货运保险服务
销售热线:

提供广州市佛山市深圳市货运保险服务

address  北京
单 价: 面议 
起 订:  
供货总量: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13-06-25
 
 
产品详细说明 收藏此产品
保险类型:财产保险

被保险人应按照以下规定的应尽义务办理有关事项,如因未履行规定的义务而影响保险人利益时,本公司对有关损失,有权拒绝赔偿。
(一) 当被保险货物运抵保险单所载明的目的港(地)以后,被保险人应及时提货, 当发现被保险货物遭受任何损失,应即向保险单上所载明的检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如发现被保险货物整件短少或有明显残损痕迹应即向承运人、受托人或有关当局(海关、港务当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如果货损货差是由于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的责任所造成,应以书面方式向他们提出索赔,必要时还须取得延长时效的认证。
(二) 对遭受承保责任内危险的货物,被保险人和保险人都可迅速采取合理的抢救措 施,防止或减少货物的损失。被保险人采取此项措施,不应视为放弃委托的表示,本公司采取此项措施,也不得视为接受委托的表示。
(三) 如遇航程变更或发现保险单所载明的货物、船名或航程有遗漏或错误时,被保 险人应在获悉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在必要时加缴保险费,本保险才继续有效。
(四) 在向保险人索赔时,必须提供下列单证: 保险单正本、提单、发票、装箱单、磅码单、货损货差证明、检验报告及索赔清单。如涉及第三者责任,还须提供向责任方追偿的有关函电及其他必要单证或文件。
(五) 在获悉有关运输契约中"船舶互撞责任"条款的实际责任后,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免责声明:本文所用视频、图片、文字如涉及作品版权问题,请第一时间告知,我们将根据您提供的证明材料确认版权并立即删除内容。

相关评价
 
更多本企业其它产品
  •   联系TA            进入集群
  • 联系人: 王国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