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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ress  江西 上饶市 广丰县
品 牌: 资政 
单 价: 1600.00元/ 
起 订: 1  
供货总量: 28863700
发货期限: 自买家付款之日起 10 天内发货
有效期至: 长期有效
最后更新: 2024-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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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叶先生
【手机】18559262891
【电话】0571-28863665
【Q Q 】2538612042
【地址】杭州拱墅区宜家时代大厦1号楼12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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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原告成立于2008年,而被告成立于2010年,在原告对“威德福”字号使用、注册在先的情况下,被告仍将“威德福”注册登记为企业字号的行为明显有违“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本案中, 被告提供的“威德福”商标证核准时间也晚于原告公司的注册时间。相对于“威德福”商标,原告的“威德福”字号属于在先权利。我国商标法明文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拱墅文字商标注册当商标权和其他权利发生冲突时,法律应当保护合法的在先权利。

  2、由于原告“威德福”字号经过多年的商业推广,在普通消费者和相关经营者心中享有了较高声誉,而被告作为同业竞争者,应当知道原告享有的在先权利以及“威德福”商号所蕴含的商业价值,其仍将“威德福”文字登记注册为企业字号用于市场经营,是一种恶意的“傍名牌”行为,明显违反了诚实拱墅文字商标注册信用的市场经营准则。

  3、由于原、被告的经营范围基本相同且原告的“威德福”字号在同行业领域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被告在类似经营和服务中使用含有原告商业字号的企业名称,很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和混淆,客观上损拱墅文字商标注册害了原告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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