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主需要运送的货不足一车,则作为零星货物交运,承运部门将不同货主的货物按同一到站凑整一车后再发运的服务形式。零担运输需要等待凑整车,因而速度慢,为克服这一缺点,已发展出定路线、定时间的零担班车,也可利用汽车运输的灵活性,发展上门服务的零担送货运输。例如日本现在大量使用的“宅配便”、“宅急使”就属于这种形式。
在受理托运时,可根据受理零担货物数量、运距以及车站作业能力采用不同的受理制度和方法,如随时受理制、预先审批制、日历承运制等,或站点受理、上门受理、预约受理等。
1)随时受理制。随时受理制对托运日期无具体的规定,在营业时间内,发货人均可随时将货物送到托运站办理托运。这一制度为货主提供了很大的方便性。但这种受理制度也有其局限性,如事先不能组织货源,缺乏计划性,导致货物在库时间长,设备利用率低。在实际零担货物运输中,这一受理制度常被作业量小的货运站、急运货运站,以及始发量小、中转量大的中转货运站采用。
2)预先审批制。预先审批制要求发货人事先向货运站提出申请,车站再根据各个发货方向及站别的运量,结合站内设备和作业能力加以平衡,分别指定日期进货集结,组成零担班车。
3)日历承运制。日历承运制是指货运站根据零担货物流量和流向规律,编写承运日期表,事先公布,发货人则按规定日期来站办理托运手续。采用日历承运制可以有计划、有组织地零担货物运输,便于将去向和到站比较分散的零担货流合理集中,组织直达零担班车,可以均衡安排货运站每日承担零担货物的数量,合理使用货运设备,便于物资部门安排生产和物资调拨计划,提前做好货物托运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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