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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微伤案的总结

行业分类:政策法规 发布时间:2017-04-14 11:38

在司法判决中,自诉轻微伤案件存在的比例还算比较大的,关于自诉微伤的案件应该怎么处理,也一直是司法考试中一个重点,今天就给大家做一个总结。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

这是自诉的一种类型犯罪,还有对于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包括如下几种:

1.234条第1款,故意伤害罪,轻伤害。

2.245条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

3.252条规定的侵犯通信自由罪、

4.258条规定的重婚罪。

5.261条规定的遗弃罪。

6.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7.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侵犯知识产权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8.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综上所述,遇到具体的自诉微伤案件还是要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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