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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取消调整29项行政审批项目

行业分类:业内资讯 发布时间:2012-10-11 15:26

  昨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决定》称,经严格审核论证,国务院决定第六批取消和调整314项行政审批项目。涉及到证监会的共29项,包括取消了“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等项目。
  
  记者了解到,此次决定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计171项,涉及到证监会的共有19项,包括“保荐代表人注册”、“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证券公司变更境内分支机构营业场所审批”、“证券公司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等。
  
  同时,还有143个行政审批项目进行调整,包括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117项,减少审批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9项,合并的行政审批项目17项。涉及到证监会的有“证券公司设立、收购或者撤销分支机构审批”、“证券公司变更部分业务范围审批:增加或者减少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的审批”、“证券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部分事项审批:非上市证券公司涉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资格审核的增资,非上市证券公司涉及证券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或者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的增资,非上市证券公司减资的审批”等10项。
  
  “这是放松管制的政策导向的体现,也是支持行业发展的表现,有助于促进市场活跃,维持市场稳定。”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表示,这也是与此前一系列放松管制的措施是相配套的。
  
  对此,他进一步进行解释,如取消“上市公司回购股份核准”,以后公司回购就会更加灵活,加大企业的自主权;取消“设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审批”,以后资产管理方面可能会变得更加活跃,同时在数量上也会大增。
  
  “取消这些行政审批,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李大霄强调。
  
  市场人士认为,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逐步发展,市场机制作用的发挥,迫切需要按照市场规律和法治原则进行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逐步调整行政审批过多的状况。而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取消和调整是对监管方式的完善和优化,有助于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和资本市场监管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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